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出台,便利店+药店指日可待
2021-2-6 7:07
46,943次阅读
作者:中业爱民优质创业者
简介:中国人的事业,用爱惠及民众。
2018年10月,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办法》,规定连锁便利店可按相关标准申请乙类OTC药品零售经营,申请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,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。
同年12月,京客隆成为第一家尝试螃蟹的企业。截至目前,物美、京客隆、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共有58家门店可提供药品销售服务。可为北京市民提供板蓝根、电子血压计、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。
非处方药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,消费者无需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判断、购买和使用的药品。具有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质量稳定等特点。
非处方药按安全程度进一步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。
版权声明: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,未经作者许可,不可转载。
在线申请,看看你适合加盟什么项目?
- 172****9355
- 158****9066
- 150****3920
- 157****9681
- 133****2608
- 186****2023
- 189****3582
已获取加盟结果
3分钟内,项目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您的手机,敬请留意
Copyright © 2017-2021 4006111786.com
粤ICP备17026049号 中业爱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